馆藏图书借阅制度

作者: 时间:2015-04-17 点击数:

一、借书

1、凡来我校借阅书刊的读者,一律凭本人校园一卡通或借书证。

2、借书权限:本、专科生10本 / 人,教职工20本 / 人 。

3、借书期限:本、专科生1个月,教职工2个月。

4、读者借书时应当面检查,发现所借图书有污损、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,须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,并加盖印记,否则,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,应由借书人负责。

二、还书

1、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,逾期按图书馆相关规定处理。

2、为提高图书利用率,归还图书当日不能外借。

3、读者归还的图书如有未加盖印记的污损,应予以批评教育,并按图书馆相关规定处理。

4、读者所借图书归还日期逢寒暑假,图书馆系统会自动将还书日期调至开学以后一周内归还。还书时间在假期的图书,假期不计算逾期滞纳金,若在开学后一周内未归还,则寒暑假一并按超期处理。

三、催还

系统拥有自动催还功能,读者可在图书馆主页查看到图书到期时间。

四、续借

1、读者根据需要,可续借一次,续借期限同原借书期限。

2、到馆续借:读者可拿本人校园一卡通或者需要续借的图书到图书馆办理续借。

3、网上续借:读者需进入图书馆主页,输入校园一卡通号码及登陆密码)进入借书情况页面办理续借。

   4、到馆续借须在所借图书到期前、网上续借须在所借图书到期前三天,并且逾期违规金小于1.00元的情况下办理,续借借期从原应归还之日算起。


绵阳校区: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园兴西街2号  /  成都校区: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工业机器人产业功能区  / 德阳校区: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大学北路99号
版权所有: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© 2002-

川公网安备 51079002110064号
蜀ICP备06016397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