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借书
1、凡来我校借阅书刊的读者,一律凭本人校园一卡通或借书证。
2、借书权限:本、专科生10本 / 人,教职工20本 / 人 。
3、借书期限:本、专科生1个月,教职工2个月。
4、读者借书时应当面检查,发现所借图书有污损、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,须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,并加盖印记,否则,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,应由借书人负责。
二、还书
1、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,逾期按图书馆相关规定处理。
2、为提高图书利用率,归还图书当日不能外借。
3、读者归还的图书如有未加盖印记的污损,应予以批评教育,并按图书馆相关规定处理。
4、读者所借图书归还日期逢寒暑假,图书馆系统会自动将还书日期调至开学以后一周内归还。还书时间在假期的图书,假期不计算逾期滞纳金,若在开学后一周内未归还,则寒暑假一并按超期处理。
三、催还
系统拥有自动催还功能,读者可在图书馆主页查看到图书到期时间。
四、续借
1、读者根据需要,可续借一次,续借期限同原借书期限。
2、到馆续借:读者可拿本人校园一卡通或者需要续借的图书到图书馆办理续借。
3、网上续借:读者需进入图书馆主页,输入校园一卡通号码及登陆密码)进入借书情况页面办理续借。
4、到馆续借须在所借图书到期前、网上续借须在所借图书到期前三天,并且逾期违规金小于1.00元的情况下办理,续借借期从原应归还之日算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