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园一卡通在图书馆使用管理办法

作者: 时间:2015-04-17 点击数:

一、凡校园一卡通上无照片、无证号、姓名模糊不清或经过涂改,且无其它有效证件证明其身份者,不得进入图书馆借阅图书、借阅光盘、续借图书等。

二、读者校园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,使用他人校园一卡通,图书馆有权暂扣留此证,持有人需凭有效证件前来领取并说明情况。使用本馆已挂失、废止、注销的失效校园一卡通一经发现,即行收回,追回图书并处以50元以上罚款。如系屡次违规,将加重处罚。

三、如校园一卡通遗失,除应立即到一卡通中心挂失外,还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;原证找到后可凭本人有效证件和原证解除挂失;挂失前已被借出的所有图书由该证所有人负责归还或赔偿。

     四、读者离开学校时(包括毕业离校、工作调动、休学、退学、出国、进修结业等)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、所有累计罚款全部缴清,并到图书馆办理校园一卡通注销手续后,方可办理离校手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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