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入馆规定

作者: 时间:2015-04-17 点击数:

为了维护广大读者的公共利益,保持图书馆良好的环境和秩序,特制定以下规定。

一、校内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入馆;校外人员参见《校外读者管理办法》。

二、保持图书馆安静,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;入馆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,阅览室内禁止接听手机。

三、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,为确保图书馆安全,严禁在馆内任何地点吸烟;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物品入馆。违规者将按章处罚(详见《读者违规处理规定》)。

四、保持馆内清洁卫生,禁止随地吐痰、乱扔废弃物;禁止携带食物入馆。

五、爱护书刊资料及一切公共财物,请勿涂抹、撕毁、私藏书刊及随意刻画和破坏,违者将视污损及破坏程度予以赔偿处理;未经许可,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它宣传品。

六、维护馆内秩序,请勿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、随意挪动阅览桌椅;请勿隔夜占用书包柜存放各种物品(详见《书包柜管理规定》)。

七、进入图书馆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,衣装整齐,请勿着背心、吊带、拖鞋或赤脚入馆。

八、经出口通道时,如遇防盗器报警,相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,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。

九、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定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

十、对违反上述规定者,将予以批评教育;情节严重者报学校进行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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