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图书馆统计管理工作,建立科学、系统、准确的统计工作体系,全面反映馆藏资源建设、读者服务、资源利用及设施运行状况,为图书馆战略规划、业务决策与绩效管理提供数据支持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图书馆所有业务部门及相关统计活动。
第二章 统计内容与指标体系
第三条 馆藏资源统计
统计对象:纸质图书、电子图书、电子期刊、学位论文;各类已购数据库。
统计指标:文献累积总量(种、册)、年度新增量(含采购、捐赠等)、各学科门类文献数量、文献采购经费明细;
馆藏载体结构比例:纸质与电子资源比例;
核心资源利用率,如图书借阅率、电子资源下载量/浏览量、数据库访问量等。
第四条 资源利用统计
借阅统计:按日、月、年统计全学院图书外借册次及借阅人数。
数字资源利用统计:统计各数据库的登录次数、检索次数、全文下载量(篇)、摘要浏览量、平台独立IP访问量及移动端访问情况。
空间与服务利用统计:研讨室等空间预约与使用时长;
第五条 读者到馆统计
入馆人次统计:通过门禁系统按日、月、年统计各学院学生入馆人次,可按读者类型(如本科生、专科生)进行细分。
第六条 设施与经费统计
馆舍设施统计:阅览座位总数、计算机终端数量、其他专用设备(如检索台、扫描枪)的数量、状态及年度增减变动情况。
经费统计:文献资源采购经费(分纸质、电子)支出明细。
固定资产统计:图书馆名下固定资产的新增、报废、转移及年度盘点结果。
人力资源统计
人员信息统计:在编在岗人员数量、岗位分布、年龄结构、职称结构、学历结构、学科背景及年度参加培训学时与内容。
第三章 职责分工
第八条 馆长职责:负责统计工作的总体领导与监督,审批重要统计报告与数据发布,保障统计工作所需资源。
第九条 统计工作分管人员职责:负责数据的汇总、校验、分析、报告撰写与上报;
第十条 各校区分管人员职责:负责本校区业务范围内原始数据的采集、初步整理与按时报送;确保源头数据的真实性、准确性与完整性;配合完成全馆性的统计调查与分析工作。
第四章 统计周期与流程
第十一条 统计周期
日报:入馆人次、图书借还册次等动态数据。
月报:资源借阅、数字资源使用、入馆人次等核心业务数据。
年报:进行全面数据汇总,进行年度对比、趋势分析等。
第十二条 统计流程
数据采集:各业务部门按既定周期和规范采集原始数据。
数据报送:各校区按规定时限向统计工作负责人员报送数据。
数据处理:统计工作负责人员对数据进行清洗、整合。
数据审核:分管领导对相关数据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进行分级审核。
报表生成:使用统一模板生成统计报表与分析图表。
上报与归档:经审批后,按需报送上级主管部门;所有统计报表、分析报告及原始记录按规定期限进行电子与纸质归档,并定期备份。
第五章 数据质量与管理要求
第十三条 准确性要求:统计数据必须客观真实,来源清晰,计算准确,严禁伪造、篡改和虚报。
第十四条 时效性要求:严格遵守统计周期,按时完成数据采集、报送与分析工作,确保信息的及时有效。
第十五条 完整性要求:统计范围应覆盖制度规定的全部内容与指标,不得遗漏。
第十六条 规范性要求:统一数据定义、统计口径、计算公式、填报表格及文档命名规则。
第十七条 保密性要求:严格遵守国家及学校相关保密规定,妥善保管涉密及敏感统计数据,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或发布。
第六章 监督、考核与改进
第十八条 质量监督:建立数据质量抽查与复核机制,定期对各部门统计工作进行检查与评估。
第十九条 持续改进:建立统计工作反馈机制,定期收集用户及业务部门意见,结合业务发展和技术进步,对本制度及统计实践进行复审与修订。
第七章 附则
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图书馆/档案馆负责解释。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此前相关规定凡与本制度不符的,以本制度为准。图书馆将根据国家、行业标准更新及本馆发展需要,对本制度进行定期修订。
西财天府学院图书馆/档案馆
2025年11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