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外读者管理办法

作者: 时间:2026-06-11 点击数:

一、借书证办理

1.校外读者持有效证件(如身份证、工作证、军官证、学生证等)到馆办理借书证。

2.申请办理借书证需交纳押金100元,工本费5元,遗失补证5元。

3.申请注销借书证,图书馆退回押金100元。

二、借阅规定

1.借阅权限:2本/人。借期两个月,可续借一次、时长两个月。逢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(暑)假,只供馆内阅览,不予外借。

2.借阅图书超期归还、书刊损坏、遗失等情况按图书馆相关规定处罚。

3.借书证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,如有遗失,须及时到馆或电话挂失(绵阳校区电话:0816-6354323;成都校区电话:待定;德阳校区电话:0838-3120192)并补办,否则发生冒用等事件自行负责。


成都校区(东区):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道龙港路399号 / 成都校区(西区):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道航天路29号
绵阳校区:四川省绵阳市科技城新区园兴西街2号 / 德阳校区: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大学北路99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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